(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继单只权益ETF规模破千亿后,ETF市场再迎政策利好。
8月10日,上交所、深交所发布公告,对《指数基金开发指引》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主要针对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将非宽基股票指数发布时间不短于6个月修订为不短于3个月。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此次将标的指数为非宽基股票指数的基金所跟踪的指数发布时间调整为不短于3个月,将有助于机构优化指数基金的布局,使产品更加贴合市场动态和投资者的需求,提高了指数基金的开发效率,有利于指数基金市场进一步发展,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
目前,基金管理人拟开发指数基金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其标的指数为非宽基股票指数的,应当符合四项要求:一是标的指数的成份证券数量不低于30只;二是标的指数的单一成份证券权重不超过15%且前5大成份证券权重合计占比不超过60%;三是标的指数发布时间不短于3个月,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的指数除外;四是权重占比合计90%以上的成份证券过去1年的日均成交金额位于其所在证券交易所全部上市股票的前80%。
(本文综合于券商中国)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