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资料图)
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刘跃露 陈都鑫
田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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